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交警部门新增了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(详见附件)。根据公安部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公安部第157号令)第十六条规定,交警部门现向社会公布。
该批新增的设备将于2022年9月27日开始投入使用,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,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出行、安全驾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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